上海农村个人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2007-3-16 8:30:28 《新闻晨报》转自新华网 佚名 阅读: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1日起,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个人和家庭名义进行自主创业,可以申请3万元以下的小额创业贷款担保,对按期还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人员,可获得贷款利息的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另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参照本市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的相关规定申请开业贷款担保。
 
   此次规定还明确了凡实现跨区就业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单位(劳务输出公司、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和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全日制非农岗位工作,且在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费,但月工资收入较低的,在就业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其收入高低、工作路途远近等情况,按月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其中,市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的最高补贴限额为每人每月14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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