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公款达5492万 格力被拘高管一审被判无期

2006-12-9 0:11:38 京华时报 佚名 阅读:
 

    10日,格力集团高层透露,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格力集团子公司凌达压缩机原法定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国平因贪污公款5429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2004年8月以来,格力集团三名高层副总裁梁建华、子公司凌达压缩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国平和子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总经理梁华应先后被珠海市公安部门拘留,协助调查。

    格力集团新闻发言人张凡10日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高国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外,另外两人中的梁建华也已被正式逮捕,案件正在调查中。

    值得一提的是,2006空调冷冻年度刚刚开局,作为全国排位第一的空调企业,格力高层被判决是否会影响格林新空调年度的销售?对此,张凡解释,这三名原高层在公司的影响早已被消化完毕。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贪污公款5492万元 高国平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备受关注的原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国平贪污案有了新进展。1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法院认定高国平贪污公款5492万元,一审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被控任职期间骗取巨额公款

    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为格力集团下属企业,是国内第一家专业生产空调压缩机的公司,目前也是国内最具规模的空调压缩机生产基地之一,现有员工近2000人。

    高国平很早就担任该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18日,高国平被拘传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询问,3月31日,她被宣布逮捕。

    据检察院指控,1999年12月到2002年4月间,高国平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从凌达公司骗取公款计人民币5492万元,随后用于个人经营,并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5000多万元转到侄子公司

    高国平的侄子担任北京一家商贸中心负责人,1999年9月到2001年5月间,在高国平的指使下,凌达公司将公款2839万多元,转到该家商贸中心的账上。

    接着,高国平又指使财务人员,先后三次转存公款2000余万元到商贸中心账上。到2002年4月,凌达公司共计将公款5492万元,转存到了北京这家商贸中心。

    2001年7月,高国平找到美籍华人陈某,通过地下钱庄将北京的公款非法转往境外,并以美国一家国际投资公司名义,在芜湖成立了一家“外资企业”。

    过不多久,高国平将该家“外资企业”注销,又采用同样的方法,用凌达公司存放在北京的公款,于2002年6月,在珠海临港工业区投资成立了珠海美凌通公司。

    公司名义上有法人代表,但并不参与经营,高国平实际上控制该公司。后来,高国平为了进一步加强控制,又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她的好朋友,美籍华人曾某。

    随着美凌通公司的正常运营并赢利,高国平指使财务销毁了所有公款记录,使凌达公司彻底失去对5000多万公款的控制。

    至此,她完全占有了该笔公款。

    过春节一次收受红包5万元

    法院除了认定高国平犯有贪污罪,还认定其犯有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高国平在2004年春节前夕,一次就收受原材料供应商周某给予的红包5万元。

    高国平承认这一事实,但辩称将该款以红包形式送给了一些企业领导。她的辩护人也表示,原料商周某本人未从凌达公司得到什么好处,因此周的行为并非行贿,而高国平也未受贿。

    法院认为,周某所任职的公司与凌达公司业务关系密切,而且5万元财物已超出朋友间正常交往的限度,所以认定受贿罪名成立。

    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珠海市检察院在侦办本案过程中,查获高国平存款和现金共计人民币312万余元,港币314万余元,美元267万余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国平贪污公款人民币54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因为高国平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而且赃款全部追回,挽回了国家损失,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高国平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国平对一审判决不服,表示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新闻链接 :高国平其人

    女,汉族,北京市人,大专文化。1978年在北京外贸学院读书,担任过英语教师,先后在北京外企服务公司、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等处工作。

    1991年,就职于珠海压缩机厂(即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的前身),先后担任副厂长、副总经理,1992年担任总经理直至2004年3月,期间曾担任过凌达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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