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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建廉租房面积禁超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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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 20:00:50 新华网 佚名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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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前发布公告,就即将出台的《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杭州市的这个《办法》中明确提出,今后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而此前杭州市对于廉租住房套型面积则没有明确规定。 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表示,廉租房"新政"给出的标准是,每户申请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控制在建筑面积36平方米至50平方米之间。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平均住房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考虑家庭人口情况合理确定,实行动态管理,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杭州市还将实行"强制收回制度"。廉租住房保障的配租家庭一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未按时缴纳租金经催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无正当理由闲置廉租住房达六个月以上,将廉租住房转让、转租、出借或者用于违法活动,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等等,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廉租住房。 据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介绍,截至目前杭州市已经领到配租资格证的家庭有1300多户,其中100多户已经享受了实物配租。根据杭州市政府此前与浙江省政府签订的"军令状",杭州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将保障3254户。(记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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