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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福利不能让渡给高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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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 20:01:03 信息时报 佚名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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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出台限价房销售政策,凡本市户籍、已婚且首 次置业、年龄25(女23)岁者,均可申请购买,先前热议"个人收入"则不作限制。这意味着百万富翁也可申购,而供不应求时的"摇珠"分配,则意味着中收入者也会被高收入者淘汰出局。 限价房的初衷,是旨在解决达不到廉租房与适用房条件,而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 层"。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第三防线",限价房理应也像廉租房与适用房那样,设立严格的收入上限作为必备条件,确保中收入者在有限的房源中获得一席之地。而让高收入者"屈身"其中,不但与解决"夹心层"住房的限价房政策有所不符,也会给住房市场带来某种混乱。 同样的房子,卖价相差30%,谁也不会因为收入较高而放弃便宜的限价房,这样,政府让渡给"夹心层"的地价、税费等利益,就转移到了高收入者手里。另一方面,被高收入者挤占了房源的那部分中收入者,政府如果要让他们享受限价房,就不得不增加限价房建设,徒然加大土地和财政支出。 高收入者"分流"到限价房去,还会增加"原价房"销售的困难,这对开发商也是不公。"夹心层"群体庞大,人数不断增加,限价房建设是个长久工程。高收入者既有限价房可以期待,自然就会减弱对"原价房"的关注,这在客观上形成行政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房管部门解释,按广州目前的房价,买得起限价房的人,年收入非得10万 元以上,因此不必对个人收入设限;考虑到管理成本,限价房只能粗放管理。这让人看不明白:限价房既然是着眼于"夹心层",它的价格设计就应与他们的收入相适应,如果是"非年薪10万以上"(这属于高收入),那不等于是让"夹心层"们空喜一场?这样的价格设计还有什么意义?限价房虽非便宜,但可通过积蓄或按揭购买,非年薪10万 不可的定论,从何而来? 作为重大公共政策的限价房,它的出台就包含着必要管理成本。我们应做的是力争降低管理成本以扫除政策贯彻的障碍,而不是借口成本问题而让政策模糊、走样。在重大公共利益面前,管理成本的一定付出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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