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筑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项目开工钱存入

2006-12-8 13:14:19 2006年08月31日 08:3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佚名 阅读:
 
者日前从福建省厦门市政协“关于维护外来员工权益,共建和谐厦门的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上获悉,面对屡屡发生的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厦门市劳动部门今年将在全市推广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业主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存入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生拖欠,就用保证金相应抵扣,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其具体做法是,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劳动部门规定的账户内存入一笔保证金。如果发现该企业在工期内拖欠工人工资,那么这笔保证金将被直接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人。同时还将依法对欠薪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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