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支持投资入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

2006-12-8 13:19:39 2006年10月17日 08:24 新华网 佚名 阅读:
 
持合格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入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方性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股权改造。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近日在中国银行家论坛上发言时作上述表示。银监会16日晚公布了唐双宁发言的全文。

  唐双宁认为,经过20多年改革发展,我国银行业逐步趋于健康,自身纵向比较越来越好,目前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为三大不平衡:机构发展不平衡,大银行改革发展相对较快,中小银行特别是小银行改革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改革发展较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改革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金融改革发展较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相对滞后。

  唐双宁提出,要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和风险处置步伐,缩小机构发展差距。鼓励引导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的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允许城市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兼并收购周边地区的城市信用社,支持中小银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出符合当地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实现停业整顿(撤销)的城市信用社平稳退出市场。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加快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处置进度。

  在谈到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金融改革发展步伐、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时,唐双宁说,鼓励中资银行业机构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发展业务。对在西部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放开市场准入的资本范围限制,审核时设立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适当调低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适当调整投资人资格及入股限制;适当调整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适当调整高管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继续鼓励外资银行机构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唐双宁还提出,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经国家扶持、自身重组,把中国农业银行改造为继续姓“农”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扩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用5年至10年时间将绝大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期分批改造为现代金融企业;根据邮政储蓄银行组建进程和管理能力,逐步开放资产业务,增加农村资金投入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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