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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起底:开发商违规卖房的“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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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1:56:51 不详 佚名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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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可以算是京城楼市的多事之秋。随着调控的政策一个接一个的出台,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也越来越大。
在如此高压的情况下,捂盘惜售、延期交房、无证销售、擅自变更设计、不平等协议、出售抵押房等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
市建委今年开出一长串处罚名单,60多家房地产企业、经纪公司等被曝光,这让人感叹购房者的弱势地位,所有的违规最终都是老百姓在吃亏。
在本文中,记者对房地产销售方面的违规与处罚情况进行了整理,列举了开发商卖房“七宗罪”。
捂盘惜售
在楼价疯涨的当下,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推迟开盘时间这种违规现象已相当普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捂盘惜售。
现下的捂盘惜售方式大体有四种:取得预售证后不按时开盘、开盘后不进行网上认购或公布不实销售情况、提高售价减缓销售速度,以及拖延领取预售证。其中,前两者是违规行为。而针对后两种情况,一位政策专家表示,目前还没有强制规定对这两种行为做出处罚,也不能算是违规。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商品房住宅项目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
就在9月份,市建委通报了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业玫瑰郡家园(一期)、京旭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洼里居住小区家园项目存在17号、18号楼,在取得预售证之日起3日内未按时开盘的违规行为。市建委责令两企业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将目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有楼栋全部开盘对外销售,同时对违规企业进行公示。
依现在的楼市情况看,在领取预售证后不按时开盘的项目,应属少数。由于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证方面的自由度较大,一般是决定开盘后才正式领取。所以更多捂盘惜售的违规现象,是发生在开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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