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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将实行航运权原则以保护国内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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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4 18:27:19 不详 佚名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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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尼《商报》9月20日报道,自外国运输企业进入印尼并控制印尼运输业市场之后,印尼本国运输企业至少有80%将面临倒闭。为此,印尼运输企业协会敦促政府立即对印尼本国运输企业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譬如实行国内航运权原则。 印尼运输企业协会敦促印尼交通部、贸易部与财政部立即编制限制外国运输企业在国内运作的方案。 据称,专门料理海关服务的592家运输企业中,目前约有60%已倒闭,因为外国企业已能自己料理海关事务。身为印尼运输企业协会中央领导委员会副主席的夏里查耳声称,该威胁已到了相当令人担忧的地步,相当需要政府的认真关注。 他说:“航行权原则不仅在国内航运企业实行,在国际运输企业方面也实行。”他说,几乎每个国家都对运输企业实行航行权原则,实行最严格的国家是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与美国。因此,在那里,不是所有的外国运输企业都能自由活动。 他说,在印尼,就连清理工作,外国运输服务企业都能做。“这对国家利益是相当危险的,因为外国企业能随意进口任何东西包括军火或毒品到印尼海关区域。” 与此同时,雅加达工商会主席梭菲安•巴尼声称,外国运输企业对印尼的运输业感兴趣是因为印尼的运输业市场相当有利可图,它占了世界运输业市场的7%。 据称印尼是群岛之国,运输市场十分广大,但其运输制度效率还差同时还没有良好地规划,致使到处发生高经济费用。巴尼称:“根据新加坡运输企业所经行的调查结果,在印尼的运输服务费比别国贵20%至30%,其实在其他国家的运输服务费仅约6%至8%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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