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中期,欧洲各国在铁路、电力等基础工业领域纷纷推行改革。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实行网厂分离、路网分离(对原来实行一体化经营管理的网络系统中,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电网、轨道系统与电厂、运输公司等运营部分分离),在运营部分引进竞争机制。
其中,英国铁路部门的改革相当彻底,连路轨系统也实行了私有化。但仅实行5年,政府就被迫收回路轨经营权,重新回到国营体制。这是值得深思的。
英国铁路改革的起因和改革措施
英国是铁路运输业的发源地。英国的铁路系统发达,营业里程1.6万公里(20世纪初曾达到3.2万公里),从业人员10万人,铁路运输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战后以来,英国铁路实行单一的国营体制。
1960-7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随着公路、航空运输的兴起,铁路运输每况愈下。在英国,私人小汽车承客量等于铁路的10倍以上,货物运输量的85%转移到公路运输。政府不得不关闭许多亏损线路。
到1993年,铁路运输业在客货运输量总量仅占10%左右。国家铁路重外部效益,轻内部管理,特别是英国工会力量很强,工资缺乏弹性,成本居高不下,亏损增加,铁路成为财政的沉重包袱。
1993年11月,在保守党政府的推动下,英国议会通过铁路改革法案,1994年实施,1997年完成。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网运分离和企业私有化,将铁路分拆为1个全国性路轨公司(railtrack)、25个客运公司、6个货运公司、3个机车车辆租赁公司以及多家设备改造、维修服务公司,原来的国铁公司被120多家私营企业取代。
路轨公司负责管理经营全国铁路基础设施(轨道、桥梁隧道、车站、信号),向运营公司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该公司是全部私人股份的上市公司。其余运营公司也全部是私人企业。 铁路管理机构,包括政府的战略铁路管理局、铁路监察员办公室,和铁路旅客理事会等官方、半官方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