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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13产业齐向民资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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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4 18:34:00 不详 佚名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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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日前下发《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并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民航13个产业包括航油供应、机场建设等都全面放开,允许国内投资者进入。
记者从《规定》中看到,这次放开的民航业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民用机场、空管系统、民航相关项目(其中又包括航油销售储运加注、飞机维修、货运仓储、地面服务、航食生产销售、停车场、客货销售代理、计算机定座系统服务、航空结算等)。
按照规定,这些放开的民航产业允许国内主体投资者进入,包括国有投资主体(各级政府及其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企业以及其他国有经济组织)和非国有投资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其他非国有经济组织和个人)。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评价:“这次放开的民航产业数量,前所未有,民航业这个以前被认为的特殊行业已经摆在了国内所有投资者的面前。”
根据《规定》,国航、东航、南航3大航空集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机场和深圳、厦门等9个重要城市的机场需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
这次开放的民航投资领域中包括备受关注的航油供应。中国航油西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中国航油之前已进行了改革,引进中石油、中石化共同组建了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规定是放开了,但油源的解决、供应网点的建立、航油的品质都是很复杂的问题,航油要打破垄断短期内估计有难度。
另外,为了推进公平竞争,《规定》明确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企业、计算机定座系统服务企业,以及这些企业的关联企业,不允许投资全货运航空公司之外的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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