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恢复对新增运力的审批

2007-9-24 5:29:00 不详 佚名 阅读:
 

3月15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调控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恢复对新增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的审批。

据了解,由于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增长过快,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交通部暂停了批准新增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有力地遏制了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的盲目、过快增长,对保持运力供需基本平衡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目前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发展情况,在征求有关航运管理部门和部分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交通部再次对今后新增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实施调控政策,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的审批,但批准新增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力应同时满足五项条件。


来源:《中国水运报》
  • 上一条物流:
  • 下一条物流:
  •  相关信息:
    加强四项重点工作 促进交通行业转型——访…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物流业务发展规划招标公…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云南交通投资持续下滑 同比下降23.91%
    物流优化缓解交通运输压力
    加拿大拟打通走向亚太市场交通“瓶颈”
    交通部公路司《道路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
    交通、信息、流通 临沂三大物流平台呼之欲出
    交通货运公司: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更多相关: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