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总通知要求加强公路内河货运业税收征管

2007-9-24 6:15:37 不详 佚名 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以下简称货运业)税收征收管理,有效防止发生货运业税款转引、虚开发票现象。

    通知指出,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开展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工作。对申请认定自开票纳税人的货物运输单位,税务机关除审核相关资料外,还要实地调查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条件的,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对已认定的自开票纳税人,要结合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对其自备运输工具、年运输收入、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其是否符合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规定的自开票纳税人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来源: 经济日报

  • 上一条物流:
  • 下一条物流:
  •  相关信息:
    丁俊发同志在第三次宣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俄罗斯建议独联体国家统一运费
    俄罗斯国家展参展物资通关
    远程监控在国家储备物资仓库中的应用
    远程监控在国家储备物资仓库中的应用
    IMF预测主要国家和地区经济 中国经济增速今…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更多相关: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