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家具公司SAP实施专案-成本中心年度计划流程102页电子书简介
成本分摊原则: 1) 用人费用以消耗的人工工时分摊; 2) 事务费用(不包括水电费、物料消耗部分)以消耗的人工工时分摊; 3) 事务费用(水费、物料消耗部分)以消耗的机器工时分摊,事务费用(仅电费部分)以消耗的机器功率*机器工时分摊,各生产车间机器设备功率统计资料详见附件三; 4) 设备费用以消耗的机器工时分摊。 在输入生产成本计划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生产车间(与工作中心一一对应)的费用(生产成本-直接人工4101020000和制造费用)无论发生与否,均须KEY IN(包括该费用为零之部分)。同时输入时该费用与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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