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21页
税务培训资料,企业所得税培训资料 发布时间:2008-03-10
|
|
|
资料类型:财务培训
阅读环境:
文档格式:DOC
文档大小:
下载次数:
|
 |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21页电子书简介
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 (一)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京国税发[2002]56号)文件规定: 1、凡2001年底前由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企业,仍由原税务机关管理,在国家未有新规定前不再变动。 2、2002年1月1日以后,凡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一)、(二)、(三)款(见国税发[2002]8号)规定的新设立企业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除此之外,新设立企业一律由国家税务部门征收管理。 3、在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日后进行税务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围,由国家或地方税务机关分别征收管理。
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
|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21页下载地址:点击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