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梯工程招标全套资料-124页电子书简介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并通过资格预审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3.2 投标方须具有生产、供应或安装电梯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3.3 投标方已获取品牌原产国电梯制造商授予的对本项目唯一供货授权证明,及品牌原产国制造商同意为本项目提供相应产品的承诺函。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和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美元; (2) 制造商所投同型号产品在国际上已投入运行2年以上、速度≥1.75m/s不少于600台; (3) 制造商所投同型号产品在国际上已投入运行2年以上、速度≥2。5m/s不少于1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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