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电子书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本行的持续责任。本行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第三条 本行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赔偿责任。以上内容应当作为重要提示在公告中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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