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出货策略 围绕这一销售目标,本案项目在本阶段出货的控制上应以—1F至5F为主,对于6F、7F两层应其面积相对较大,对买家客源有所限制,而且其经营范围超出了三鼎电器城的主体功能(6F、7F以娱乐、餐饮为主),规划的功能与三鼎电器城的主要经营范围互为补充,所以6F、7F的推广将是依托在三鼎电器城整体推广效果良好的基础上才能进行顺利的销售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