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为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当月薪资于次月 日发放(如逢例假日提前一日发给)。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起薪, 日以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发放。 第三条 新进人员叙薪由总经理依员工的学历、经历、职务核定职等及薪级。 第四条 新进人员工作不满 日者,薪资不发。 第五条 薪资项目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