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电子书简介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但各单位自定的地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每周六、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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