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存及盘存资料管理办法电子书简介
为了确保各部门的盘存结果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存货的数量,使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能经常保持一个合理的物资库存量并为成本计算提供一个可靠的数据。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对盘存工作做出以下几点规定: 一、盘存时间:每月26日上午上班时各部门统一开始盘存。 二、参加盘存人员: 1、盘存总负责人:生产部部长。 2、总监盘人:由财务部部长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3、盘存责任人:各车间主任、仓库负责人。 4、具体参与实施人员:各车间统计员、核算员、实物负责人。 5、监盘人员: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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