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2月上海松江房地产市场月度报告-34页电子书简介
八大积极意义: (1)利于打击投机。通知明确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这样,在大大增加购房成本的同时,将打击房市投机者的获利预期与信心,从而利于打击投机行为。 (2)利于抑制投资。除了首付、利率提高,通知还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而事实上,目前招行、农行、兴业等银行已经停发房产抵押贷款。这样,对于那些希望通过房产抵押再投资的人来说,将是沉重打击。从而利于抑制房产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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