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安员考核标准作业规程(一) 奖励办法1 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内)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30-50元;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上)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100元。2 抓获抢劫、抢夺财物、诈骗犯罪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