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1、保证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畅通,危及人身安全处应有明显标志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2、对小区内各楼的公共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筚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派专人定期巡视检查;3、夜间对服务范围内的重点部位(如车库、道路等)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逻,巡逻时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