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L超市员工管理手册-6页电子书简介
第五条:严禁偷盗、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款,如有发现应及时举报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财产受损。 第六条:员工不得私自收取回扣、佣金、馈增等,如拒绝按受对方的馈增会被视为元礼的,可先行收下,然后上缴人事部或办公室。 第七条:对业务关联单位的一般性邀请活动,应报部门经理批准,且需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对应邀出方、考察、签约、学习的,应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个人的庆祝活动不得邀请业务关联单位人员参加。 第八条: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