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服的使用及发放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均有权利享受制服待遇。1. 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2. 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3.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