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定期训练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