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3页电子
资料简介
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完成后披露前召开,由监事会召集人召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召集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召集人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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