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0页电子
资料简介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九)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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