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6页电子
资料简介
第二章职权与职责 第一节董事会 第四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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