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X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5页
第二章 品牌管理 第七条 坚持“质量第一、向国际同行最高标准看齐”的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本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方案,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出现质量事故对外造成影响时,要当时通知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造成一定后果时,集团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惩处。 第八条 坚持“诚信为本、客户就是上帝、服务无止境”的原则,制订并不断完善本公司售后服务水平提高方案,不断堵塞服务漏洞、提高服务水平。出现服务漏洞要记录在案,造成一定后果时,集团公司给予责任人相应惩处。 第九条 对外发布产品或本公司形象广告宣传时,发布内容及形式必须经集团公司品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未经审核,其内容或形式与集团公司品牌战略相矛盾或冲突造成影响时,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第十条 按照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总体规划中关于企业形象、员工形象、产品形象的具体要求规范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形象和产品形象。 第十一条 发生用户投诉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事件造成重大影响时,必须报告集团公司品牌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品牌主管部门必须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参与事件的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二条 凡按照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授权使用MX商标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正确使用MX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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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文库专员
分享于2013/1/10 16:3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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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分类:企业管理 -- 品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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