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店铺督导、店长入职需经过15天的培训期,其他岗位为7天,由公司人事部、培训部门安排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
3)培训期的新入职人员不享有提成和各种奖金,培训期间自行离开的人员无工资计发。
五)试用期
1)凡新员工入职一般需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培训期)。
2)若新员工表现优异,其部门主管可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
3)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不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随时辞退。
4)试用期满,由员工所在部门和人事部进行考核,填写《转正申请及审核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合格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员工,不合格者将立即辞退。
六)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所有专卖店由店长/柜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2)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30至晚上22:30,专柜按商场要求执行。特殊地区的营业时间报公司批准后执行。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3)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2、签到
1)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都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3、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给予每分钟1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处理。
2)工作时还未穿着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而论。
3)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